中国科学院精密测量院信息公开工作2021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中国科学院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办法》(科发传播字〔2015〕7号)有关规定,现发布《中国科学院精密测量科学与技术创新研究院信息公开工作2021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以及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六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日期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是精密测量科学与技术创新研究院(以下简称“精密测量院”)深入推进全面建设和深化改革之年。一年来,全院上下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院党组的重大决策部署,全局谋划、深化改革,各项工作呈现良好发展态势,成效显著。精密测量院严格按照国家和中国科学院的相关规定,严格履行信息公开制度,通过多个信息公开平台,及时公布改革、创新与发展的各项工作进展。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渠道,不断加强主动公开工作,发挥信息公开平台和渠道作用。
重点围绕科技成果和科技服务,在精密测量院官网、院务系统、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加大相关信息公开力度,使之成为主动宣传研究院各项工作进展,深入介绍研究院科技创新能力和科研进展的宣传阵地。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1.通过精密测量院网站公开信息情况。2021年,精密测量院网站新增信息共693条。
2.通过精密测量院新媒体发布平台公开信息情况。2021年,精密测量院官方微信公众号84条。
3.通过新闻媒体公开信息情况。2021年,全年社会媒体报道精密测量院相关新闻326条。
4.通过院务系统平台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情况。2021年通过院务系统平台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90项。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2021年,精密测量院没有收到信息公开申请事项。
四、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21年度未发生依申请公开信息的相关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21年度未发生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在院传播局统一要求和部署下,精密测量院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但仍需要与时俱进对未来工作进行谋划和研究。在信息公开内容方面,基本依照有关规定要求开展,在不断优化信息公开的内容方面有待进一步扩展。面对公众的热点关注话题,科普内容等或可进一步充实丰富,满足国家和公众的要求,提升信息公开的力度和效果。
2022年精密测量院将综合运用多种信息公开的平台和渠道,进一步加大信息主动公开的力度,提升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效果,为公众获得相关信息提供更加通畅的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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